
【天災救助申請公告】
因應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導致農業災損,臺南市政府辦理天然災害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,目前公告如下:

受理項目:

林業:森林副產物(如竹筍)

受理單位:
土地所在地區公所

受理時間:

即日起至 114年7月28日(五)止

上班時間:08:00~12:00|13:30~17:30

7/19(六)特別加開受理日:08:00~16:00(中午不休息)

7/20(日)、7/26(六)、7/27(日)不受理

申請人應備資料

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

存摺、印章

土地所有權人請檢附土地所有權狀

非土地所有權人請檢附:

土地所有權狀影本

租賃契約、委託經營契約,或土地使用同意書(雙方身分證)